請問一下所謂的出差費是指你出差的費用都先用自己的錢,出差後根據你所收集的收據發票向公司請款?那是只要有收據就都可以請ㄇ?
那出差費跟出差補助是一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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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查核準則第74條有關差旅費的認定資格,簡要說明如下:
1、差旅費的申報,基本是以出差申請單為主體,這當中會載明每天行程及所產生的花費,一般不外乎交通費、住宿費、車資、膳雜費用、出差補貼等,另外若是有發生進出關口所產生的行政規費也包含在內。
2、出差申請單本身也算是經手人證明的一種,若是有一些車資無單據可報銷的部份,也可以填寫在這裡。
3、出差補助按查核準則第74條的規定是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之日支數額認定,國內及國外出差各有其標準。這個表本身是公家單位報支差旅費的標準,就一般私人民間企業而言,還算滿高的,所以一般公司會針對國內外出差訂定出差管理辦法,以作為國內外差旅報支的依據差。當然其標準就會低於公家單位的金額。
4、一般而言出差補助指示整個差旅費報支當中的一個項目,所以其二者並不一樣。
以上說明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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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規定,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差旅費、日支費不超過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4條第3項規定標準者,免予核算薪資所得。。至於超過規定標準者,依同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第2款規定,仍屬於員工的薪資所得,營利事業給付予員工時,得免予扣繳所得稅,惟應依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規定,列單申報稽徵機關。
營利事業列支員工出差旅費支出認定標準,國外出差的膳宿雜費係比照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所定,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的日支數額認定,但自行訂有宿費檢據核實報銷辦法者,宿費部分准予核實認定外,其膳雜費按上述標準的5成列支。
- May 20 Mon 2013 16:35
請問出差費用跟出差補助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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