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出差,計程車司機給的收據,請問人名、車號、車行都要出差 員工出差,計程車司機給的收據,請問人名、車號、車行...都要 員工出差,計程車司機給的收據,請問人名、車號、車行...都要寫得很詳細嗎?
計程車司機給的收據其基本資料並不是真正的重點重點在於要註明前往地點 、訪洽對象及內容等之出差報告單及相關文件,足資證明與執業有關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 (民國 86 年 02 月 12 日 修正)第 20 條 旅費:一 旅費支出,應提示詳載逐日前往地點、訪洽對象及內容等之出差報告 單及相關文件,足資證明與執業有關,其未能提出者應不予認定。

二 執行業務者或其受僱人員經政府機關或學校團體指派、外國專業團體 邀請或業務需要,出國參加專業會議或考察者,經提示證明文件,其 出國費用,准予核實列支。

三 執行業務者或其受僱人員之差旅費受政府機關、專業團體或委託人補 助者,應予減除,不得再列支旅費。

四 旅費支出之認定標準如左: (一) 國內出差: 1 交通費、宿費一律檢據核實列支。

2 日支膳雜費不超過左列最高標準者,准予認定,無須提供外來憑 證: (1) 執行業務者本人及經理每人每日新台幣五百元。

(2) 其他職員,每人每日新台幣四百元。

(二) 國外出差: 1 交通費一律檢據核實列支。

2 日支膳宿雜費:比照公務人員國外出差旅費規則所訂日支生活費 標準,但自行訂有宿費檢據核實報銷辦法,宿費部分准予核實認 定外,其膳雜費按上述標準之五成列支。

(三) 火車、汽車、計程車之車資,得憑經手人 (出差人) 出具之證明入 帳。

五 日支膳雜費超過前項列支標準部分,執行業務者,得依下列兩種方式 擇一辦理,並均無須提供外來憑證: (一) 視為出差人員薪資所得,基於實際困難於給付時,得免予扣繳稅款 ,但應依所得稅法第八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列單申報稽徵機關。

(二) 自行調整減除費用。

免視為出差員工之薪資所得,並免列單申報。

六 執行業務者或其受僱人員經主管機關許可赴大陸地區考察或參加專業 會議,其出差之膳宿雜費,比照公務人員國外出差旅費規則所訂之漢 城日支生活費標準。


通常每家計程車都會有自己固定的收據吧~基本收據上面一定要寫車號、人名~車行原本就印在上面~如果是要報帳的話,就自己填金額吧~因為司機通常都直接簽個名字或蓋個章而已~
其實是看公司制度問題不過你上述提的這些基本上收據都會有一般計程車司機為了怕麻煩通常都是給客戶蓋了車行印章的收據其他請客戶自己填寫所以可以盡可能請員工填寫清楚以免不必要的麻煩產生

當計程車司機,計程車司機 電影,計程車司機收入,計程車司機工會,計程車司機英文,計程車司機薪水,女計程車司機,計程車司機姓名,計程車司機資格,台南計程車司機計程車司機,員工,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收據,每日新台幣,每日新台幣五百元,業務,公務人員國外出差旅費規則,出差報告單,人名

網路報稅|節稅|牌照稅|留抵稅額|燃料稅|逃稅|遺產稅|合併報稅|證券交易稅|財產申報|娛樂稅|發票|二維條碼|累進稅率|扣除額|房屋稅|補稅|贈與稅|土地增值稅|營業稅|退稅|免稅額|逃漏稅|地價稅|關稅|印花稅|扣繳憑單|所得稅|契稅|營利事業所得稅|


參考資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105062009396 出差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雅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