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留學-最新2012港澳台聯招碩博各校招生簡章碩博論文 大陸留學-最新2012港澳台聯招(碩博)各校招生簡章 2012年度大陸碩士學位及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大陸研究生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一、報名 (請考生注意報考大陸研究生,博士生報名時間及考試時間已確認完成) 報名日期:2011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考試時間:2012年4月14日至15日服務地點:大陸通國際文教留學機構(考生請於報名期間,親臨本中心免費領取報名表)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日上午9 時至下午6 時,中午不休息住址:台中市文心路四段200號8樓之8 考生服務電話04-22327718(持外國學歷證件者報名,請先電洽預約時段) (一)資格 1.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澳門考生或 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台胞證)的臺灣考生。
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40歲以下。
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二)報考類別 1.公費全日制研究生: 公費全日制研究生在學期間免交學費並享有學校獎學金。
2.自費全日制研究生、自費兼讀(在職)研究生: 自費研究生在學期間按招生單位的規定交納學費。
(三)報名日期 2011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四)報名地點 大陸通國際文教留學機構 (考生請於報名期間,請親臨本中心免費領取報名表) 服務住址:台中市文心路四段200號8樓之8 考生服務電話04-22327718 北京、廣東、香港、 澳門,本中心都有受理服務報名 北京 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 廣東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 香港 地址:香港銅鑼灣摩頓台5號百富中心16樓 澳門 地址:澳門巴掌圍斜巷19號南粵商業中心8樓 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可任選一地報名,並在該報名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 報考藝術類招生單位的考生按所報考招生單位招生專業目錄中的要求到招生單位報名(或函報)並到招生單位參加考試。
二、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於報名期間親自辦理報名手續。
報考費為500元人民幣,另加郵資及手續費100元人民幣。
報名後不參加考試者不退還報考費。
三、報名手續: 一、繳交: 1.已填妥之申請表及報名登記卡。
2.兩張2吋1.5吋正面、半身免冠近照〔請在照片背面寫上姓名〕。
3.兩名副教授或以上職稱之學者分別填寫的「推薦書」(報名表內附)。
4.下列文件之影印本各兩份,並請帶同正本以備核對。
A.香港、澳門或台灣的身份證。
B.學士、碩士學位證書或同等學歷之文憑〔應屆畢業生報名時繳交學生證,學位證書可在錄取前補交〕。
C.大學本科或碩士學位的成績單。
D.學術論文或著作〔請於初試合格後,複試時直接交予報名院校〕。
四、填報志願 1.申請人只能填報一所院校的一個專業。
2.可兼報公費全日制或自費全日制研究生。
招生單位為港澳臺人士設立研究生獎學金,情況可向招生單位查詢。
五、入學考試 1.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複試兩個階段。
報考碩士生須應試一門外國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兩門業務課(報考公共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須應試外國語及綜合能力)報考博士生須應試一門外國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至少兩門業務課。
初試均為筆試。
初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個別科目如“建築設計”可多於3小時,不超過6小時)。
碩士生考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兩門業務課滿分各為150分(公共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考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綜合能力考試滿分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試科目滿分各為100分。
初試合格者,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内容、方式由招生单位确定。
(二)初試地點、時間 地點: 北京市:由北京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安排。
香 港:由香港安排。
澳 門:由澳門安排。
考試時間:2012年4月14日至15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安排在4月15日9:00-15:00進行。
(三)復試時間 時間:2012年6月5日之前。
地點:由招生單位確定。
六、錄取 招生單位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導師意見及體檢結果綜合評核後,確定擬錄取 名單。
錄取通知書於2012年6月中旬由招生單位寄發考生本人。
七、錄取及入學: 1、招生院校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及導師意見綜合評核後,確定錄取名單。
錄取通知書於七月至八月間由錄取學校函寄考生本人,獲教育部獎學金的通知書也由錄取學校 寄發考生本人。
2、新生於九月中旬前報到入學,具體入學時間由錄取院校在“入學通知書"中註明。
3、新生報到時,由學校進行體格檢查並核對學歷證書等文件,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 學資格。
4、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學校請假。
無故逾期兩週不 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八、學習年限: 根據就讀專業的不同,全日制碩士生的學習年限為二年半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學習年 限一般為三年。
自費兼讀碩士生或自費兼讀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不超過五年。
學位授予: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獲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相 應的學位證書。
九、持國外學歷報考大陸高校研究所考生請注意!
根據大陸教育部2010年度報考規定,報考大陸高校研究所之考生所持學歷證件,以 台灣教育部所認可之國內外院校有效學歷為準。
(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的,報考點或招生單位有要求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大學本科或攻讀碩士學位的成績單;體格檢查報告。
國外學歷相關採認辦法請參照台灣教育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 法》 (民國 95 年 10 月 02 日發布 ) 。
資訊來源:http://et-study66.myweb.hinet.net/new_page_74.htm
參考資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712010579917 碩博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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